由市民打造的文化城市清州扩大对文化活动及策划感兴趣的市民们的参与机会,以培养领导文化城市的市民活动家。
以市民认同和享受的城市文化的独特性和创造力为基础,具备面向未来的社会增长结构和可持续城市发展体系的法定指定城市
根据《地区文化振兴法》第15条规定,文化城市是指为了有效利用文化艺术、文化产业、旅游、传统、历史、影像等具备地区特色的文化资源、加强文化创造力而指定的城市